(1)回柱放顶工要熟悉工作面顶板的管理及支护特性,具有实际操作经验和支护工担任
(2)必须按作业中顶板管理方法和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的规定进行回柱放顶。
(3)工作面初次放顶、结束放顶或顶板大面积不冒落等情况下,除按安全措施执行外,必须在区(队)长、技术人员和矿安监员现场监督指导下操作,工作面初次放顶还必须有初次放顶领导小组人员在现场监督指导。
(4)工作面局面压力较大,遇断层、破碎带、老巷等回收时,要在区(队)长的监督指导下操作。
(5)工作面的基本和特种支护歪扭、质量不合格,有空顶、漏顶或没有按规定移设特种支架时,必须及时处理或整修达到质量合格、安全可靠,方准回柱放顶。
(6)工作面来压有冒顶预兆时,不准回柱放顶,必须将所有人员撤离工作面,待压力稳定为经区(队)、班长检查及处理后,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工作。
(7)回柱放顶应由下往上,由采空区向工作面进行,分段距离小于 15m。严格执行先支后回的操作顺序。严禁提前摘柱和进入采空区内作业。
(8)回柱放顶时至少有两人配合作业,一人回柱放顶、一人观察顶板及支架周围情况;观察人员和回柱人员都要站在牢固支架的斜上方安全地点进行操作;观察人员除协助回柱外,不得兼做其他工作;回柱人员要听从观察人员的指挥。
(9)回收出的支柱应支撑在作业教程规定的位置,并全承载,顶梁和各材料必须按品种规格码放整齐,不准堵塞人行道和安全出口或埋入煤矸石。
(10)工作面用两台绞车同时回柱作业时,每台绞车分别使用各自的信号线。不准在同一排距内有两根钢丝绳同时运行。如果下部绞车安设于工作面内,绞车附近支柱的回收方法应按作业规程的规定执行。
有下列情况之一,不准回收放顶:
(1)浮煤、矸没有清理干净,退路不畅通时。
(2)上分层工和面没有洒水而本层又无降尘措施时。
(3)对于歪扭不合格的支架的有提前维护或整修时。
(4)特种支架没有按规定距离提前移设时。
(5)放顶分段距离小于规定距离时。
(6)难回支柱或压死支柱没有处理时。
(7)回弧柱没有架设临时支柱时。
(8)有窜矸可能,但没有挂挡好矸帘时。
(9)急倾斜工作面放顶的下方有挡板。
先支后回的操作顺序作业包括以下内容:
(1)全部支好基本支柱。
(2)超前支设特种支护,后回收原有特种支护。
(3)需要拆除附近支架时,必须先打好临时以支架。